导读:“草根”是同主流精英阶层相对应的弱势阶层的代名词。“草根金融”则是植根于金融机构的最底层,是直接面对中小企业、乡村、社区经济服务的金融组
织。这本是一块传统金融机构所不屑的“不毛地”,由于得不到正规金融机构的补充,使得中小企业、微型企业、中小工商业者和农民等“草根阶层”缺乏最有效的
资金补给,成为传统金融机构在服务中所未覆盖到的“真空带”。近年来,国家开始大力度的推进小额信贷业务的开展,一向不被看好的“草根金融”,如今迎来了
发展的新高潮。小额信贷在金融服务领域里的地位就堪比象棋里默默无闻的小卒,这枚最不受重视的棋子在开局时只能缓步前行,但有时在紧要关头亦会出人意料地
起着左右全局的作用,正所谓“小卒过河成大器”。 小额信贷作为一种以城乡低收入阶层为服务对象的小规模的金融服务方式,自1976年由尤努斯在孟加 拉创立以来,在发展中国家得到巨大发展。它既是一种金融服务的创新,又是一种扶贫的重要方式。小额信贷在中国虽历经十余年的发展期,但其业务规模也只是在 近两年内集中爆发。尤其是国家允许小额信贷公司的开办,使小额信贷业务在全国范围内火热升温。 随着国家对小额信贷业务的放开,小额信贷公司的出现,意味着为民间资本开展贷款业务提供了一个机会。 而在小额信贷公司刚开办之初,据一些学者在调研中发现,大多数小额信贷公司在其成立不久时,其注册资本金就发放一空,资金往往以较高利率(年利率约 16%)发放。这表明大多数小额信贷公司的客户曾经不能及时的以正常利率从正规金融体系得到足够的融资,融资受限已久,如今终于有了新的融资途径得以“补 养”。小额贷款公司从2008年以来的飞速发展,充分证明了我国小额信贷市场融资需求压抑已久,且总量巨大。不过随着国家政策的逐渐放开,在现行的体制 下,如何发展完备的“草根金融”服务体系和营造一个良性的金融生态则实属必然。 “草根”崛起 据《2010中国小额信贷机构竞争力发展报告》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10月,全国各地已设立小额贷款公司2348家,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 源约1900亿元。贷款余额1620亿元。而这些小额信贷机构绝大多数都是在近两年内才集中涌现出来的。林锋认为,“草根金融”除了“钱庄浮出、金融情 结”因素之外,信贷市场巨大的需求和尚不明确的诱人前景是背后强大的“感召力推手”。 事实上,在国家推行小额信贷业务之前,民间的“草根金融”就已非常盛行,一些地下钱庄和民间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在民间非常活跃,成为维系着“草根” 阶层在经营中获取资金的有效渠道。出于民间融资需求所致,这些非法金融活动一直在潜滋暗长,屡禁不止。而“草根金融”的不规范性,以及法律监管层面的缺 失,使草根金融一旦出现问题将会为社会造成极大危害。尽管这些非法的金融组织弊大于利,但它们在一定程度内也起到了弥补金融体系不足的添加剂作用。 为能使“草根金融”更加规范化的运作,政策机构早在2004年就开始积极探索,国务院曾就此做出批示,由央行、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和银监会等四部委 联合召开专门的小额贷款政策落实会议。央行与劳动保障部在全国100个大中城市推广创业培训及小额信贷的工作模式,同时在13个国家创业培训示范城市启动 小额信贷试点。 2005年初,央行先行在“四省一区”,即山西、陕西、四川、贵州、内蒙古五个省区开办小额信贷试点,并于2005年底在山西省平遥批准成立两个小 额贷款公司。接着银监会集中在内蒙古、四川、青海、甘肃、吉林、湖北等六省区试点三种模式: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组织和贷款公司。 直到2008年5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才真正明确了民间借贷融资的正确方向,也为解决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开辟了一个合规的渠道。自此小额信贷公司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集中涌现出来,小额信贷业务在国内正方兴未艾。 对于国家的这一举动,权威人士认为,经过五年多的试点来看,小额贷款公司之所以能够经受得住市场的检验和认可,就是从其诞生的那天起,就具备了先天的优质基因,同时也与市场的经营主体和微观实体经济有着天然不可分割的联系。 由于中国有着庞大的人口基数,尤其是农民和中小工商业者的人群非常庞大,有着世界上任何国家无法比拟的市场和资源。因此在中国开展小额信贷将有着非常大的发展前景。 从整体上看国内小额信贷行业增长迅速,市场需求有较大的增长率,但国内小额信贷市场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新进入的小额信贷公司根本不能满足市场融资需求。面对小额信贷公司的集中涌现,也有人提出了质疑,这是否意味着小额信贷机构将与传统金融机构展开竞争? 差异化商业运作 虽然小额信贷公司与传统金融机构的信贷业务有很多相似之处,但其二者仍有很大的区别。从经营模式上来看,小额贷款公司选择的经营路线是择需原则,而 银行坚持的是择优原则。作为经营货币的信贷机构,防范和控制风险是第一要务。小额贷款公司对贷款客户看重的是还款的意愿和还款的能力,主要考察贷款客户有 无第一还款源。在贷款对象的选择上,专门选择正规金融机构“不敢贷、不愿贷和不会贷”的低端客户。 另外,在具体操作中,小额贷款公司常把贷款客户的诚信度作为首要的考察依据。往往是考察授信人的人品,销售的产品和抵押品,通过查看日常生活中的电 表、水表和纳税表等来看其资信情况;通过统计授信人所经营产品的产能、产量和销售渠道来分析授信人的偿还能力;并根据授信人的诚实来作为评判的标准。相当 一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则实行了无抵押、无抵押的保证性、信用性贷款业务。真正体现了信用性贷款的本质含义。 小额信贷机构与传统的金融机构经营模式的不同还在于,在传统金融机构,一笔两三亿元的贷款,大概需要几分就能做完,但是按照小额信贷的模式,如果做 到2亿元的贷款,则大概会发放到2万笔贷款。“在成本方面,银行的2亿元贷款与小额信贷公司2000元贷款的成本是一样的,但是利润却不同。所以从投入与 产出比来看,小额信贷的操作成本会比较高。”由此看来,这也是小额信贷必须保持高利率的原因。 但从小额信贷公司开展的业务来看,由于小额信贷公司与农村新型金融机构、中小银行和外资银行有着共同的客户和相似的产品,因此小额信贷业务具有较强的替代性。这些金融机构的涉入也为小额信贷公司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据银行业内人士透露,虽然目前国内的一些大型银行和外资银行都涉猎小额信贷业务,但实际上是针对中小企业的贷款,而且贷款额度至少在500万元以上,而非真正意义的小额信贷。 该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由于大型商业银行的操作成本比较高,如果真正做几十万元甚至几万元的小额信贷,基于高风险、低回报、高成本的考虑,将信贷条件放的不能过低。这也为服务灵活、有着独特商业模式的小额信贷公司创造了条件。 同时,基于小额信贷的特点和经营方面的要求,小额信贷公司的优势主要在于能够深入到在当地开展经营活动,而且员工多数为当地人,比较了解当地居民的 经济状况、信用状况,因此审批不用花费太多时间,放贷后也能及时了解贷款使用情况。基于此,目前国内一些大银行开始寻求与小额信贷公司合作,通过银行的资 金实力和小额信贷公司的服务灵活形成优势互补。 塑造良性金融生态 “草根金融”实质上是普惠性金融的理念,是小额信贷理念、理论与实践的延伸和发展。在实践中如何维系“草根金融”的发展环境,使其能够起到一个良性的金融生态则是监管层和实践者中努力探求的重点。 2005年尤努斯创建的以“穷人的银行”而着称的“格莱珉银行”在国际上引起不小的声浪。曾声称将帮助穷人改善生活,使他们走向致富路,然而经过五 年的发展来看,其各种负面现象也不断凸显出来。尤其是前不久,其小额信贷业务在印度遭遇到危机,小额贷款的概念被肆无忌惮地滥用,最终成为高利贷的工具, 致使贷款者无力偿还,以至逼债死人等现象发生。对此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由于小额信贷在中国是最近两年才刚刚起步,其隐患还未真正显现。 但对于印度小额信贷所出现的危机,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部务委员会副主席汤敏博士认为这非常具有警醒作用。在“首届中国小额信贷机构联席会高峰论坛”中,汤敏告诫各位小额信贷机构负责人,由于潜在风险的存在,既要靠国家政策的监督,同时还得靠小额信贷公司的自律。 当一个经济形态不成熟的时候,不要规定太多的清规戒律,那么会束缚它的发展。“在不成熟的时候,监管部门应尽量少定规则。小贷公司也坚持不非法集 资、不暴力收贷和不大额放贷。在这三条底线下,要尽量发挥聪明才智,大胆创新,等到发展成熟时其各项规则自然会成体系,不完备的再由监管部门来完成。” 对于小额信贷可能带来的风险问题,专家表示,当前国家政策不允许小额信贷公司吸收公众存款,一旦出现问题也是局部的。“小额信贷公司是由草根经济创 办的、以货币交易为主业,实行商业化运作、可持续发展的草根金融实体。其产权是明晰的,是可以承担风险和责任的,同时权限是对等的,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而 银行是委托经营、授权经营;因其不能吸收公众存款,用自有资本在放贷,不会涉及公众利益,即便出现问题,也不会发生大面积的系统性风险。” 除应对社会风险的考虑外,还需要考虑维护小额信贷公司的偿贷风险。虽然国家在大力推进小额信贷业务的发展,而一个不容忽略的客观事实是我国的信用体 系仍未完全建立,这也是制约小额信贷业务发展的短板。与此同时,针对小额信贷业务所服务的群体,大多数是中低收入者,抗风险能力差,这也为偿还贷款带来很 大的风险。国家也应该提倡推出为小额信贷服务的群体提供相应的保险服务以及金融配套产品。 瓶颈犹存 目前小额信贷机构都不被承认为金融机构,而是被称作“非银行非金融机构”,换成一般企业,这个是存在问题的。从法律上严格来讲,只有拿到金融机构的 牌照,才能够从事信贷业务,这是基本的法律界定。但全国小额信贷公司没有一家拿到金融机构的身份,这有很大的潜在风险。小额信贷公司有经营部分金融业务的 权利,却没有金融机构的资格。融资过程中,小额贷款公司是以企业的身份从银行获得融资,而不能享有金融机构的待遇、政策和福利。 小额贷款公司遭遇的“身份困惑”,同样也体现在税收层面。小额信贷公司是按照一般工商企业纳税。这就意味着,小额贷款公司要负担5.56%的营业税 及附加,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股东分红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按合同金额征收,对于以短期贷款为主的小贷公司而言,确实增加了不少税务负 担。如果再加上租房和员工薪酬等运营成本开支,股东的投资回报率就更低了。小额信贷公司其生存和盈利空间受到挤压的同时,国家不允许跨区域扩张也遏制了小 额信贷公司的经营和发展。 在融资渠道方面,小额信贷公司的发展也受到了较大制约。根据人民银行、银监会的指导意见,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其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的资本 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家金融机构融入的不超过注册资本50%的资金。受访者一致认为,与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相比,0.5倍的杠杆率确实太低。而在 融资方式上林锋说,“和普通工商企业相比,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的发行在小额贷款行业看来仍有很多障碍”。 限于资金问题,许多小额贷款公司开业不长时间,就把自有资金全部放完,无款可贷只好关门歇业,极大地影响了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的可持续性。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渠道不畅通,很有可能带来私下融资等违规操作的问题。 从小额信贷业务目前的发展来看,既有国家在政策层面的不足,同时也有其自身发展的瓶颈。从整个行业的发展情况来看,民间小额贷款机构发展的首要瓶颈主要来自于其自身在人才、公司治理和信贷理念的匮乏等方面。 除此之外,缺乏清晰的市场定位和行之有效的经营模式也是小额信贷领域里较为严重的弊端,这种现象集中体现在小额信贷公司与银行激烈的开展同质化竞 争。很多从业者认为坚持做小额信贷太辛苦,所以就将经营模式转变为针对中高端群体,与银行抢客户。这也违背了开展小额信贷业务的初衷。” 从小额信贷公司的特点来看,一方面其有着较高的资金成本;另一方面,没有银行低成本资金和广泛的资金来源及通畅的经营网络,加之其并不完善的商业模式和风险控制能力,通常在这种情况下,此类小额信贷公司并没有太长久的经营打算。急功近利地与商业银行竞争是非常危险的。 发展趋势 近年来,国内出现民营资本活跃期,由于缺乏有效的投资渠道,导致很多游资炒楼、炒农产品等“风炒”行为,投机盛行。发展“草根金融”最大的优势在于 可以将民间资本进行有效归集,投向急需资金支持的、能够吸纳劳动力和提高城镇居民收入的微小经济实体和个体工商户、农牧民中去,增强这部分人创造劳动价值 的造血功能。 尽管小额信贷行业有着诸多层面的限制,行业内也出现过一些操作不规范的现象,但在实践中,小额信贷市场仍是尚在挖掘中的富矿。小额信贷在金融服务领 域里的地位就堪比象棋里名不见经传的小卒,这枚最不受重视的棋子在开局时只能缓步前行,但有时在紧要关头亦会出人意料地起着左右全局的作用,正所谓“小卒 过河成大器”。对于未来的发展趋势,专家认为,小额贷款公司应该向“只贷不存”的专业放贷的“金融贷款公司”方向发展。 针对小额信贷公司的业务普遍单一问题,要积极探索通过创新金融产品来扩展业务范围,并开展委托贷款业务,聘请第三方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评级管理。在 此基础上,选择一些有良好经营记录、内控水平高、依法合规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开展委托贷款业务,为资金供给方提供专业金融服务。同时也可以尝试开展资产管 理业务,利用小额贷款公司的信息和人才优势,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托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投行业务。 借助银行业间的拆借市场,开展拆借业务,也是非常好的选择。逐步允许有良好经营业绩、管理规范和员工队伍素质高的小额贷款公司,根据资金头寸情况,通过资金调度,可以有效地利用闲置资金。 在政策层面,为使小额信贷领域更加规范的发展,相关专家呼吁,政府应给予扶持政策,允许其债权融资、股权融资,资金拆借,还可以筛选优秀的小额贷款 公司上市,到国内外资本市场上融资。要打造几家具有中国特色和中国模式的,且超过印度最大的小额贷款公司(SKS)的小额信贷零售机构。 目前,已经有一些小额信贷公司开始向村镇银行的方向转移。对这一现象专家分析,小额贷款公司若转为村镇银行开展存贷业务,资本逐利的天然属性会导致 贷款资金流向风险小、成本低、收益高的项目和企业。最终所导致的结果是,小业务和低端客户就会再次出现服务上的空白。另一方面,按照相关规定,转为村镇银 行必须要由正规金融机构作为主要发起人,原小额贷款公司股东的股权占比可能会大为缩水,从而失去决策权和话语权。向村镇银行的转型,也会失去曾经苦心经营 起来的老客户,这些都是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不情愿看到的结果。 在未来的竞争中,行业将会重新洗牌。最终能站稳脚跟的只能是那些更为规范的公司。在信贷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谁的经营理念、市场定位、客户选择、程序简便、放款实效、互信程度等切合小额信贷客户群的实际,谁就会赢得小额信贷市场份额。 作者:张晨 |